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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家证、居留许可、工作证、图书证的程序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
 

特别提示: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否则逾期居留将被罚款,逾期一天50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专家证和居留许可一年一办。如有需要,可延期。延期应在原居留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前办理手续。

       

《专家证》办理程序和材料:

《专家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具体步骤:

1、网上申请
登录“外国专家信息管理系统”https://fewpa.safea.gov.cn/login.php (若浏览器出现网站安全证书问题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用户名为:pku;密码为:pku62751520,填写"申请<外国专家证>一栏中",之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部专家办公室;2.提交以下材料:
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2) 护照、签证页 复印件;
3)本人及随行家属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通过系统打印的<专家证申请表>。

备注: 补办《专家证》或未办理过《工作许可》和《专家证》的外籍人员,还需要提交中文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居留许可办理程序和材料:

居留许可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须准备如下材料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手续:

1、护照和已办妥的《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经国际合作部盖章),粘贴一张近期2寸正面淡兰色免冠照片
3、经过北京市卫生检疫局认证的《健康证明》(外教及其随行家属18岁以上人员须提交健康体检证明)
4、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6、随行家属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外文材料须经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居留许可,外国人须前往
2、二次以后办理居留许可,如本人不能前往,须本人出具委托函
3、更换护照、 居留许可内容变更或迁移、住址变更等,应当在10日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电话:84015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办理健康证明地点: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政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体检:8:30 -11:00;验证:8:30-11:30,13:00-16:00
咨询电话:(86-10) 82403675
网页:http://www.bjciq.gov.cn/
乘车路线:从北大西门,坐333路到中海枫莲山庄南门下车,向东100米。

 


 

 

办理工作证:需携带院系证明和照片一张到国际合作部专家办办理。

办理图书证:需携带院系证明和工作证到图书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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