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出访申请表办理指南
本科生在校期间因国家项目、学校项目、院系项目、社团项目等原因须出境的(含香港、澳门和台湾),须办理学生出访申请表。如因参加国家、学校、学院公派的项目而赴境外合作大学(含港澳台的大学)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还须办理停学手续(具体流程见本科生学籍异动办理指南)。
2、 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后,分别由院系教务、院系党委负责人、院系行政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
3、 前往教务部教务办公室(红四楼205)审核盖章;
4、 持出访表和邀请函复印件,前往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前往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或港澳台办公室(前往港澳台地区)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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