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变更

2022年10月08日

外专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变更工作许可证信息。

办理流程:

1.学院向专办提交申请函(需写明外专基本信息,聘用起止日期、职位、变更信息等,盖院章);

2.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导航菜单“许可延期、变更、注销及及许可证补遗”,选择“外国人来华工作申请变更”模块;

3.依次填报完成后,上传以下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外专签字,盖院章和国合章);

(2)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盖院章和国合章);

(3)疫情期间此业务可选择全程在线办理,需提交全程网办承诺书(外专签字,盖院章和国合章)。

4. 上传所有附件后,请电话联系专家办,专家办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5.(疫情期间此步骤免除)待外专局一级预审通过后,请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前往受理点提交审核。

(1)A类外专无需预约,可直接前往受理点办理;

(2)B类外专需在线预约,打印受理单后,前往受理点办理。

6. 系统审核决定通过后,在线下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8610-6275-1520/6463

8610-6275-1240

syn@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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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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