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或外专需要在境内变更工作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工作许可。
注:外专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系统将自动注销。
办理流程:
1.系统申报: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选择左侧“外国来华工作许可”-“长期工作许可”-“注销”业务,在线填写申请,填写完成后下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系统里先不提交。
2. 纸质版材料送至专家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外专签字,盖聘请单位和国际合作部公章);
(2)申请注销事项的证明材料,例如解聘协议或离职证明(外专签字,盖聘请单位和国际合作部公章)。
3. 上传所有附件后,请电话联系专家办,专家办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4. 系统审核决定通过后,在线下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并发给外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