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9-11
  • 游学纪闻
  •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根据我国教育部与英国教育部达成的共识,中英双方计划资助一千名中国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赴英国有关机构实习。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执行工作。

该项目2006年和2007年已顺利试行了两期。2007/2008学年度将再选派200名优秀学生赴英实习。实习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咨询、商业咨询、财会、金融、信息技术(包括软硬件)、市场营销、研发、银行业、投资银行业、项目开发、商业研究分析、商业分析、工程(包括建设和生产机构的生产、采购、后勤和客户服务链领域)销售、传媒等。实习岗位详细情况请查询网站信息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76

候选人条件:
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或正式在册的全日制非毕业班硕士研究生
2、具有较好的雅思成绩或托福成绩:各实习岗位对英语水平要求略有不同,最低要求为雅思(学术类)6.5,或托福570(纸笔考试)/230分(计算机考试)/88分(网络考试);英语考试成绩应在有效期内。

申请材料:注:完整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需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打印出来(空白),交由国际合作部填写。
《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通用表格,无关内容可以不填。
3、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4、到目前为止的大学成绩及校方认可的英文翻译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6、实习证明或实习成果(中英文,如有,请提供)
7、身份证复印件
8、有效的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英文简历(以A4纸一页为限)
10、英文申请表(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76

所有材料需要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提交,分成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注明原件/复印件,并在原件和复印件右上角分别注明所申请的实习公司和岗位。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缴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届时将有关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注明:“英国实习项目”和申请人姓名

英方将支付被录取学生在英实习的岗前培训课程费、食宿费并根据各岗位提供适当的补贴等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被录取学生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方执行机构—Hobsons公司将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部分实习单位将参与评审和面试)。
经中英双方协商,申请截止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初评后在其网站上公布初选名单,并用电子邮件通知通过初选的学生,并由学生本人向英方执行机构—Hobsons公司进行第二轮申请(需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英文简历、加盖院系公章的英文成绩单、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有关材料需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obsons公司。申请人需预先做好有关准备并注意查收国家留学基金委电子邮件,及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时间表:
9月24日       申请截止
9月28日      公布初选名单,通过初选的候选人使用电子邮件向Hobsons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10月上旬—中旬 面试
10月中旬—下旬 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11月上旬—中旬 第一批学生赴英实习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请交至:
国际合作部(南阁) 一层交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