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3-01
  • 聘请指南
  •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根据《北京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规定,为加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聘请管理与信息统计,所有来校交流和工作的外国专家信息,主请院系均需登录校内门户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纸质版《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提交国际合作部专家办处进行备案。

外专资格

语言外专: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两年以上语言教学工作经验经历,需在本国语言和文学方面有较高造诣;

专业外专: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基础理论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面有相当经验。

确定人选

主请院系通过政府协议、校际交流、教师推荐、专家自荐等方式选拔聘用对象,并与外国专家就我校的工资待遇、生活条件和工作任务等进行商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人选。

达成意向

主请院系确定外专人选,来校三个月以上外专需签订聘任合同。

办理签证

主请院系应提前三个月为所聘外籍教师办理来华手续。

“F”(访问签证):来校30天以下,进行短期交流顺访、洽谈合作意向的外专应办理此签证。>> 查看办理程序

“R”(人才签证):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需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可申请办理此签证。>> 查看办理程序

“Z”(职业签证):来校30天以上,进行讲座、讲学、授课、合作研究等工作的外专应办理此签证。>> 查看办理程序

办理证件

主请院系为外国专家办理出入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 查看办理程序

证件延期

主请院系为外国专家办理访问签证、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校园一卡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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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证变更、注销及补遗

主请院系为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证变更、注销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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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联系信息

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海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燕园派出所等联系信息。

>>  查看详细信息

 

 

 

特别提示

 

1、各院系聘请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请提前办理相关签证手续,所有签证都需要先进行校内申报,提交《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

2、所有外专入境后,请于24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非宾馆住宿的外专须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3、外专及配偶在校期间可申请办理“临时出入证”或“校园卡”。

 


附件:1.《北京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2.《外籍专家聘请合同参考范本》

      3. 《北京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