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7-10
  • 公告通知
  • ghzhb

根据上级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使馆签证办理要求,为方便我校师生出访申报,现就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办理计划内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手续,出访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内部公示(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批完成后,提交至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一般还需要校内审核/出具批件、向校外上级主管部门申办证照以及向有关使馆或主管部门申办签证或出境证/签注等手续,有关手续的具体时限如下:


       1. 因公临时出国

1)校内审核、审批,出具任务批件及其他外发文,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2)办理因公护照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3)签证受理时间根据各使馆情况有所差别,一般应提前两个月办理,如需办理多个国家签证,需预留更多时间,原则上每增加一个签证按10-15个工作日计算。

4)持因公护照前往免签国或已有电子签证等情形,需办理出境证,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2. 因公临时赴港澳

1)校内审核、审批,出具任务批件及其他外发文,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2)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或签注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3. 因公临时赴台

1)校内审核、审批,出具赴台请示文,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2)赴台请示文上报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出具任务批件,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3)出访人持任务批件等材料至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签注,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4. 以上时限均从合格的书面材料被受理之日起计算。对于比较复杂的出访情况,时限还需增加。相关国家使馆有可能变更签证受理流程、时限以及材料要求等事项。


二、根据规定,学校对于计划外因公临时出访实行个案审批、从严把关。出访主责部门需向主管校领导提交“出访请示”。出访请示应详细说明出访任务内容、预期成果、出访人员名单及分工、明确团组负责人、详细行程、经费来源、邀请方背景信息、与邀请方联系的有关情况等。出访请示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且报文单位需专人跑签。


三、请出访团组主责单位和出访人根据出访实际情况和所需办理的手续,合理规划时间提交材料,以免影响出访。根据“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出访团组主责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因公临时出访审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因公临时出访申报审批。


四、预留办理出访手续时间不足的申报将登记为急件,学校将定期发布各单位因人为原因产生急件、特急件的情况。


五、配合中央重大外交行动或处理突发事件需做特殊安排的,经事先沟通,可以急事急办,不受上述时效限制。


六、未经批准或持用证照不合规定的擅自出国境行为,是违反外事纪律和党纪的行为,且无法报销有关费用。


七、学校假期轮休值班期间,校内各部门人手有限,校外相关部门也有休假的情况,以上各项手续办理时限有可能适当延长。建议根据年度出访计划,尽早提交假期期间及假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的出访申报材料,以便预留出足够的手续办理时间。



联系信息:

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地址:南阁103/104

电话:010-62759005;010-62756433

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