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1-20
  • 公告通知
  • ghzhb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报送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

  出访任务由校内主责单位申报出访计划;如个人参与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则该任务由主责单位负责申报计划。

  2.申报范围

  校内各单位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及赴台的团组或个人出访,均须纳入年度出访计划;各单位已获批准和正在申报的出访任务(出境日期从2019年1月1日起)也要纳入本单位年度出访计划。

  3.申报类别

  需要申报本单位年度全部出访计划的单位包括:各学院(系、所、中心);各职能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校工会、校团委;后勤各中心。

  各学院(系、所、中心)应申报本单位人员使用非科研经费(学校分配的学科建设、基本科研业务费用、校级预算及院系发展基金等)的出访计划。

  各学院(系、所、中心)教学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含横向课题、纵向课题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科研结余经费等)的学术、科研性质出访不在此次申报之列,但也须报备本单位,学校将不定期抽查此项工作。

  4.申报审批

  学校将按照各单位申报的计划逐一审批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及赴台任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出访任务一律不予审批。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计划外出访,对确有必要安排计划外因公出访任务(如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出访任务),须统筹安排并在申报时做详细说明,学校将从严把关、个案审批。

  5.因公赴台

  根据北京市台办要求,高校年度因公赴台出访计划需报送市台办备案。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表格要求提供各项信息。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填报“2019年因公临时出访(出国赴港澳、赴台)计划申报表”,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计划申报表请于2018年11月30日(周五)17:00前,交至南阁104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typcb@pku.edu.cn。相关咨询,可联系田雨老师(出国)62759005,赵嘉新老师(赴港澳、赴台)62756433。

  

另,当前教职工因公出访申报系统已添加附件模块,为加快任务审核进程,各单位可建议出访人根据系统功能,在线提交邀请函等材料。相关申报材料,仍需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纸质版本。

附件:2019年因公临时出访(出国、赴港澳、赴台)计划申报表.xlsx

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